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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妊娠期肝功能障碍的发生率约3%~5%,既可由妊娠期特发性疾病引起,也可由妊娠之前已经存在或妊娠期间发生的急性、慢性肝脏疾病所致[1]。虽然较为少见,但有些妊娠期相关肝病可导致严重肝功能障碍,且病情进展较为迅速,诊疗不及时可增加母体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及死亡率。但由于妊娠期间肝脏会发生一系列生理性改变和解剖相对位置变化,可引起肝脏生化指标异常,了解这些生化指标的意义及不同妊娠时期的变化特点对于区分病理或正常妊娠变化至关重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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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编号:2020L3019); 福建省卫生教育联合攻关计划项目(编号:2019-WJ-04); 福建省科技创新联合资金项目资助(编号:2020Y9134); 福建省医学创新课题(编号:2021CXA0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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