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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产高危人群管理
李丹;鲍晨怡;刘兴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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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产科出生缺陷与相关妇儿疾病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摘要:
<正>WHO将孕37周之前的活产定义为早产[1]。由于医疗水平的差异,不同国家对早产的下限界定不同,大多数发达国家将早产的下限界定于妊娠20~24周之间,我国目前采用的是妊娠28~36+6周分娩或新生儿体质量≥1000 g的标准[2]。因定义不同,美国的早产发生率为11.29%[3],而我国因"二孩政策"的开放及高龄产妇的增加,早产发生率逐年上升,目前已高达10%。未满37周出生的围产儿被称为早产儿。早产是目前全球新生儿死亡的主要原因。随着当
关键词:  
DOI:
基金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龄产妇妊娠期并发症防治策略研究”(编号:2016YFC1000406)
()
Abstract:
Key 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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